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全国老龄委从2012年起在全国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敬老文明号”是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工作的先进集体。创建活动面向全国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在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开展。创建活动以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每三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数量不超过1300个。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各界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