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全国老龄办关于报送老龄工作系统机构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为全面掌握了解全国老龄工作系统机构情况,现就老龄工作系统机构设置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老龄工作系统机构情况统计表》和《省级老龄办所属单位情况统计表》(表格下载网站:www.centrifuge-cn.com),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负责填写,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全国老龄办。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计表中所列内容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确保数据情况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统计表无法体现的情况,请单独拟写报告说明。
四、请各地将填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一并上报,以便于联络沟通。
联系人:全国老龄办人事部(国际部)人事处处长 骆开定
电 话:010-58122143、58122140(传真)
电子邮箱:LKD@cncaprc.gov.cn
附件:1、老龄工作系统机构情况统计表.doc
全国老龄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