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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30   来源:全国老龄办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老龄宣传工作,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鼓励全国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老龄事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重大新闻事件评选、好新闻作品的通报表扬,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升老龄工作宣传水平,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力,推动老龄事业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荐标准

  (一)2017年度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1.本年度发生的与老年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产业有关的引人注目的重要新闻事件;

  2.对加强老龄工作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或开拓意义;

  3.在新闻媒体及公众舆论中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二)2017年度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1.本年度新闻媒体刊登的与老年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产业有关的新闻作品;

  2.作品导向正确、内容深刻、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教育作用和感召力;

  3.为社会公众或老年人所喜爱,读者印象深、读看率高。

  三、推荐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有关社会团体、老年群众组织和新闻媒体组织初评和推荐候选新闻事件、新闻作品;由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和专家,选出“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玉韶(全国老龄办副主任)

  副组长:刁海峰(全国老龄办宣传部主任)

  潘力(全国老龄办宣传部副主任)

  (二)活动办公室

  成 员:李伟旭 李净达

  五、具体要求

  (一)各地老龄办要把该活动作为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准确及时做好推荐工作。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地方,面向基层新闻工作者,活动要与新闻单位“走转改”成果相结合,注意推荐来自基层的一线新闻作品。

  (三)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有关老龄新闻事件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老龄工作的开展。

  (四)报送和推荐候选新闻事件发生时间和新闻作品发表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推送结果将于2018年3月前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旭 010-58122106(传真)

  电子信箱:liweixu@cncap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

  邮政编码:100011

  附件:1.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细则

  2.2017年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登记表

 

                                            全国老龄办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一:

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细则.docx


附件二:

2017年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 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