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工作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今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2013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施行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领域的专项文件。为切实把《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形势,从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明确提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对老年人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和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肩负着做好为老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员贯彻落实好《意见》,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新形势,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践行职责使命的生动实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重要民生政策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老年群体,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精准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资源,拓展内容,创新方式,提升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老龄照顾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突出服务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要兼顾不同年龄特点,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要认真办理涉老不动产公证事项,严格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推动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二)加大惠民力度。进一步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继续倡导各地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年龄门槛。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不断扩大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把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赔偿等方面涉老侵权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70岁以上老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三)不断优化服务。建立“涉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四优先”服务机制,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案件,普遍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要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工作周期,能尽快办理的尽快办理。要进一步简化公证办证流程,老年人申办公证时,公证机构应当一次性明确告知所需材料及获取途径和方式,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当场受理,让老年人“最多跑一次”。要提升服务质量,注重指派有爱心、擅长与老年人沟通、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老年人案件,在办证接待大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咨询。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纸笔等适老用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微信群、手机APP等方式,建立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业务网上预约办理平台及网上咨询平台,有效满足老年人需要,真正将便民利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四)开展专项活动。在今年10月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以“关爱老年人 欢庆十九大”为主题,以“法治护航夕阳红”为重点的“敬老月”活动。要切实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层层传递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要搭建服务平台,集中开展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员走进城乡社区、农村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三、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将学习贯彻《意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紧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怀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培育遴选一批老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示范机构,打造一系列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精品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打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力营造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社会氛围。
请各地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报部。
司法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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