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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将出新规范 江苏20余家养老机构申请试点

发布时间: 2017-10-20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作者: 

近日,根据民政部网站消息,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拟规定:养老机构要提供通信服务,服务人员应使用礼貌用语,生活照料应配备能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确保环境安全等等。而据了解,江苏有20多家养老机构,或成为国家首批试点单位。

服务界定不清晰有矛盾 新规范或将根治难题

这是南京鼓楼区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拥有医疗资质,床位150张,长期处于满员状态。来到这里的老人多数在70岁以上,都患有这样那样的疾病。一般一名护工照顾4到5位老人,如果有特殊需求需要一对一照顾。尽管能够提供医疗,服务也不错,但在实际疗护过程中,依然有不少矛盾。

南京石城护理院院长金梅说:“老人有时觉得你应该照顾我,你不应该去照顾别人;或者我喊你,你不理我;或者我喊你,你不在……”

这次,新出台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里,把精神关爱服务和日常照料服务进行了区分,在金院长看来,这样就解决了矛盾。

新规范将明确服务标准 十五类服务有了规范

南京市福利协会副会长易婕介绍,从今年3月份开始,由民政部主导,对全国养老机构进行了服务质量检查。江苏2000多家养老机构中,70%情况较好,趋向于规范化;30%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是缺乏明确标准,一些细节服务不到位。这份《征求意见稿》,就从框架上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十五大类服务,给出了具体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规定十五大类服务:

膳食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服务、康复保健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教育服务、委托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洗涤服务、维修服务、通信服务。

养老服务将出新规范 江苏20余养老机构申请试点

《征求意见稿》还关注到老人的差异性。比如膳食服务,不能满足于简单的“一天三餐”,而应该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合理搭配。比如高血压的老人,要更加注重低盐、低脂食物的摄入。

据了解,目前,江苏已有20多家养老机构正在申请标准化的国家试点养老机构,具体结果将于11月底左右公布,届时,养老服务将更加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