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人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银行(筹)”的名义在社会上进行活动,并称“该银行经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批准设立。”
为此,我们郑重声明,我办从未批准、也无权批准所谓“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银行”。对冒用我办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