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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检查情况报告
按照九江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由市老龄办带队的第七检查组于2017年11月13日至14日先后对濂溪区、彭泽县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重视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均以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并由民政局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核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养老院上门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了核查台账,对所有养老院按照“一院一策”要求制定提出了整改方案,并形成了县(区)总体专项整改方案。
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
检查组采取先查看软件资料,再实地查看,最后反馈意见的工作流程,在濂溪区、彭泽县共抽查了4家养老院,其中:濂溪区抽查了一家民办的养老院。总体上,公办养老院普遍重视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对照115项检查指标自查自纠,在硬件设施上有一些新的添置,在软件资料上做了一些建档立制工作,总体服务质量有了一定提升。民办养老院积极性不高,标准化建设意识不强,存在因陋就简、节约成本的小本经营意识,管理粗放,问题较多,对照115项检查指标,自查不严格,自纠基本无举措。现将主要情况列举如下:
1、证件资质方面。养老院院长(管理人员)共4人均接受过培训,其中民办养老院未能提供培训证书。护理员共20人,参加过培训有证书的仅1人。4所食堂仅1家取得餐饮许可证,其工作人员8人,仅2人办理了健康证。抽查的3家公办敬老院只有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养老院未能提供任何资质证书,4家养老院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书,原因均是未能通过消防验收。
2、软件资料方面。4家养老院均订立了老人入住合同,3家公办养老院有较完整的档案资料,均建立了老人健康档案,进行了入院评估,但均未与医院(诊所)订立书面合作协议。民办养老院未能提供任何档案资料。
3、制度建设方面。3家养老院均有员工考核奖励制度、入住院制度、出入、探访、请销假管理制度,4家养老院均有每日查房和24小时值班、晚查房等工作制度。3家公办养老机构公示了管理服务人员,有膳食服务管理制度,其中有一家建立了食品留样备查制度。3家公办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均未建立院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措施办法。
4、照料服务方面。4家养老院均未发现虐老、欺老投诉,老人生活状况良好。公共活动区域和老人房间卫生整洁干净无明显异味,个人卫生和衣物、被褥卫生良好。3家公办机构厨房卫生整洁,有明显的生熟分开区域,膳食管理有序。民办机构厨房卫生尚可,但物品摆放混杂,无膳食管理制度,无公示可选择菜谱。
5、硬件设施方面。4家养老院房间均配备了电视,均有独立卫生间,老人居住房间面积均符合标准,但仅一家公办机构配备了卫生间无障碍扶手。3家公办机构配有房间呼叫设施。
6、消防安全方面。4家养老院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有效期内的干粉灭火器。按规定设置了消防通道和应急标识,配备了应急灯。均有上墙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禁烟标识。均未设置喷淋装置。3家公办机构配置了烟感器,有开展消防演练和检查的工作记录,明确了兼职消防管理员。有2家公办机构设置了消防栓,其中彭泽县黄花敬老院自建8吨消防水池,配置增压泵,铺设消防用水管道和消防栓,值得乡镇地区借鉴学习。4家养老院均未发现主体建筑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厨房与居住房屋均分开,但均设有柴火土灶,柴火堆放比较安全。厨房均使用瓶装液化气未使用管道天然气,存在瓶体检修过期使用现象。4家机构消防车均能到场。3家公办机构均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民办机构部分卫生间电路设置不规范,电路接头、开关裸露在外并与淋浴设施太近,存在隐患,另外卫生间台面石尖角未包角处置,存在磕碰风险,房间开水为老人自烧,不规范。3家养老院卫生间地面未做防滑处理,未设置防滑扶手,房间进门门槛未做无障碍处置。
三、问题分析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验收通不过。前期房屋建筑设计未能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后期消防设施改造投入大,资金短缺,因此4家养老院均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尤其是我们抽查的1家民办养老院,因消防验收通不过,办不了经营许可证,管理方不敢投资,经营信心不足,对发展前景迷茫,关停又不甘心,以致管理上不够严谨细致,也舍不得投入整改,由此导致问题和隐患较多。
2、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意识不强。公办养老院虽然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但在操作层面很多不能落到实处。在具体服务上,很多服务环节和细节不到位,工作流程标准化管理考核机制不全,标准化服务知识和经验普及培训不够。
3、养老服务人员力量弱。总体上,养老服务人员仍然是地位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接受培训少,在政策鼓励、职业帮扶指导层面还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养老护理员依然是弱势的职业,就业入行积极性不高。有一定文化素质、品德良好、并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的护理员少之又少。
四、建议对策
1、分步解决消防验收问题。针对消防验收问题,建议分两条腿走路,对前期已建成的设施良好的公办养老院和总体评估基础设施、社会效益和经营状况良好的民办养老院,虽然在建设时没有按照消防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但仍要加大帮扶指导,不能一关了之(事实上也难实施关停),在政策上应支持他们完善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同时开展消防设施的改造完善并予以分步认可,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鼓励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养老院,坚决予以关闭。
2、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并选择有条件的养老院进行示范化建设,形成经验,予以推广,并完善工作层面的管理、考核、奖励办法,鼓励推广各养老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
3、切实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完善鼓励政策。建议民政、人社部门应面向全社会就业群体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和资质认定工作,财政部门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扩大培训数量名额。同时,要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好养老护理员就业待遇鼓励政策和社会待遇奖励办法,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和最美护理员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就业待遇和社会地位,打牢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基础,切实解决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最根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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